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共同利益和图书馆良好的环境与秩序,请到馆读者自觉遵守下列条款:
第一条 所内读者凭职工工卡通经入口通道进入图书馆,并请务必在首次借书前修改个人的图书馆账户密码;校外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入口处登记后,方可入馆。
第二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和违规使用电器;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。
第三条 参观人员请提前与图书馆联系,并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登记入馆。入馆人多时,请自觉排队,按序进馆。推销人员、市场调查人员、宠物谢绝入馆。10岁以下儿童须在成人陪同下入馆。
第四条 入馆请自觉保持衣着端庄整洁,不穿背心、拖鞋,举止文明礼貌,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资源和设施。请勿在馆内躺卧,不得有有碍观瞻之举。
第五条 保持图书馆内安静,手机或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。禁止在馆内喧哗、朗读或大声接打手机。
第六条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请勿乱丢垃圾纸屑、随地吐痰,勿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。
第七条 加强公德意识,勿用任何物品占用阅览座位;勿随意搬动阅览桌椅;阅后书刊请统一放置在书架的空位置或“阅后图书存放架”等指定地点,请勿乱放;保持书刊的整洁,请勿涂改、批划、撕毁和污损书刊;禁止将未办理出借手续的图书携带出馆。
第八条 入馆请保管好手机、电脑等贵重物品,如有遗失责任自负。经过出口通道时,如遇安保系统报警,或值班人员抽查,读者应积极配合接受检查。
第九条 未经图书馆同意,请勿在馆内随意发放、张贴各类海报、广告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、 摄影及其他活动。
第十条 请读者自觉遵守上述规定,若有违反经教育无效者按所内有关规定处理。
